前四个月泉州石结构房屋改造完成投资近30亿元
本报讯(记者 朱娟娟)今年是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五年计划的关键年,泉州市将全力推进成片改造项目,广泛铺开各个乡村的石改工作,争取完成全市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总量的20%(约3200万平方米)。记者从市石改办了解到,今年前4个月,全市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29.56亿元,已完成年度任务的20.6%,全市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累计拆除房屋18452栋,拆除面积约527.3万平方米。 就全市情况来看,已拆除房屋中,成片石结构房屋有1419栋,拆除面积约45.3万平方米;零星石结构房屋17033栋,建筑面积约482万平方米。就各地进展情况来看,拆除率较高的是德化县29.5%、惠安县29.4%、安溪县27.3%。从投资情况来看,成片改造项目完成投资约6.46亿元,零星改造项目完成投资约23.1亿元。 全市十个石结构房屋改造示范项目已累计拆除房屋1390栋,拆除面积约68.4万平方米,平均拆除率为59.3%。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1.94亿元,其中今年已投资14.39亿元,年度投资率为65.6%。目前,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安溪县已完成拆迁任务;永春县已完成岵山片区的加固改造。 为加快推进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泉州市在推进石改工作中逐步总结把握各地的创新做法,并按照“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向全市各地推广。如惠安联群村成立公益企业负责改造项目建设与运作、泉港区天湖村探索以土地面积作为参股基数对竞价出让的宅基地进行分红等;组织召开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推广泉港、晋江、石狮、惠安、泉州农商行在推进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在石改工作中,一系列工作方式方法也得到创新。如泉港区率先建立区领导挂钩石改制度,明确了挂钩领导及挂钩范围,建立农村建设批后跟踪管理“四到场”(放样、基槽验线、中间施工、竣工验收),同时核发施工牌,有效避免“两违”,实行项目规划设计补助及公用配套设施补助;晋江市鼓励村集体实行成片改造,适当提高改造区域容积率,出台《晋江市文化建设与保护实施意见(试行)》,留住“根脉”;南安市下发《关于明确石结构房屋改造审批程序和审批办结时限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探索帮扶共建,建立改造基金为经济困难群众解决改造资金难问题;惠安县出台《惠安县村庄石结构房屋改造与整治规划编制要点》,成立专家服务组,为乡村石改规划做指导,石改审批手续由村里统一代办;安溪县配套出台《安溪县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责任追究规定》、《石结构房屋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