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6家企业被确定为一类管理出口企业
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目前宁德市已顺利完成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工作,共确定6家企业为一类管理类别。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完成管理类别评定工作的次月起,对出口企业实施对应的分类管理措施。满足以下6个条件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可评定为一类:上一年度内,同时具备年末净资产大于当年已办理的出口退(免)税总额;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能主动配合国税机关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能按规定收集、装订、存放出口退税凭证及备案单证;出口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生过违反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的情形;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风险可控的条件等。 据了解,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国税机关受理该类企业的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后,经核对申报信息齐全无误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可优先安排该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国税机关可向该类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联系企业,及时解决其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杨洋 翁凤娟) |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