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男子送修手机被人错领 找回之后仍有故障
本报讯 使用不到半年的智能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市民王先生将手机送到商家保修,但去取手机时,他发现手机被人冒领,找回手机后,又发现故障变得更严重了。为此,王先生十分恼火,向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5月12日,王先生的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因为还在“三包”期内,他就把手机送到某手机店保修。商家给他出具了维修单据,并承诺5天内能修好。5天后,王先生前往该店拿手机,但发现那不是他的手机。手机店工作人员查询维修记录后表示,因机型一样,王先生的手机被另一个顾客取走了。 王先生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要求商家马上联系对方,追回手机。等了一下午,他终于拿到了自己的手机。但他用了一晚上发现,手机的花屏故障没有消除,并且部分存储信息丢失了。次日,他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商家却表示,在交还手机时,屏幕没有花屏,而且王先生当时也没有反映信息丢失问题,为此不予理赔。王先生十分气愤,向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王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并向商家指出,《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经调解,商家同意更换全新同款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