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大调解”机制成效好

黑大大大帅
2012-08-21 11:45:52

福安新闻网消息(张宏 钟兰芳)福安法院交通巡回法庭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服务大局,把为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树在矛盾纠纷最前沿,积极为群众排扰解难。截至今年7月,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民事案件136件,审结136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全部减免诉讼费,兑现赔偿款约250万元,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月10日16时35分许,车主郑某驾驶客车与贵州籍的农民工王某某驾驶乘载其姐王某的二轮摩托车相碰,造成两车损坏,王某某与王某姐弟受伤的交通事故。交通巡回法庭在接到这起案件,考虑双方均为贵州籍在福安打工的农民工,立即通知车主了解相关的事宜,当天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处理,并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兑现全部事故赔偿款14600多元。

交通巡回法庭通过构建“大调解”机制,破解“调解难”问题。通过建立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相互结合的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机制,有效解决了因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缺乏法律效力,重复调解导致效率不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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