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美容的“甜蜜陷阱”

黑大大大帅
2012-08-21 12:01:24
8月19日上午9点多,龙海市12315投诉台接到林女士电话求助,执法人员调处一起美容院“免费美容”诱人上当,强制消费的投诉案件。

  8月18日,一名促销人员赠送紫泥镇林女士一张“免费美容”体验券。8月19日上午,林女士拿着体验券专程前往女子生活馆,接受免费美容服务。美容师先出谋献策要林女士接受一次118元的脸部清洁服务,凭体验券可抵88元,再交30元即可。美容师在为林女士做脸部清洁后,又拿出一瓶化妆品,称林女士属干性皮肤,必须使用这瓶化妆品继续美容,先测试如果可以使用,效果最好。过了一会儿,美容师声称林女士适应此种化妆品,要林女士做一次价款为288元的脸部美容服务,林女士不接受此项服务。孰料,美容师把脸一沉,声称这瓶化妆品已经打开,必须由林女士埋单,如果没有交上288元,休想离开。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林女士所诉情况属实。执法人员严厉批评美容院强制消费者消费的违法行为。最后经营者收了林女士脸部清洁费30元。

  近几年来,商家多以“免费送赠品”、“免费作皮肤测试”为诱饵,将消费者拉到“美容院”,强制要求消费者消费、购买“名牌化妆品”或“美容卡”,引发的美容纠纷投诉案件时有发生。为此,“大众热线”提醒读者:谨防美容的“甜蜜陷阱”。

  一、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慎防免费或打折陷阱。“免费美容陷阱”屡屡得手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利用消费者贪图小便宜的心理,用“假免费”诱骗消费者上当;对经营者的强买强卖、强制交易行为应当坚决拒绝。

  二、美容应当选择到有资质的正规美容机构和大商店购买美容产品和接受美容服务。使用美容产品要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产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使用前一般应先做过敏试验。

  三、要注意索取和保存有效凭证。消费者在接受美容服务时,要索取发票或信誉卡,必要时应与经营者签订美容服务质量合同,如遇商家欺诈、强制消费、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等情况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向消委会、12315等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便于维权。 ⊙郑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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