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男再次醉驾飚车弃车而逃 无精神疾病遭拘

黑大大大帅
2012-08-22 09:10:11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2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奔驰男”卢某因醉驾第二次受审。比起第一次醉驾受审时的反复狡辩,他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当庭认错道歉。他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思明区法院判拘役六个月。

  时隔7个月

  再次醉驾飚车

  “奔驰男”第一次醉驾飙车发生在厦大校园内,当时他险些撞倒一名女生,吓得路人阵阵尖叫。面对赶来的交警,他态度蛮横,还谎称“我妈是公安局领导”。

  “奔驰男”第二次醉驾被抓,时间只隔了7个月。7月16日凌晨4时40分,思明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一辆奔驰车撞了别人的车后,车主竟然丢下车逃离现场。交警调取车主信息后,惊讶地发现肇事逃逸车主就是去年厦大校园醉驾飙车案的主角卢某。这一次,卢某面对找上门的警察,不敢再嚣张了。

  不过,面对警察的突击讯问,起初卢某并不承认自己喝过酒。距离事故发生4小时之后,警方对卢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他的酒精浓度仍然达到 164mg/100ml,属于醉驾。据了解,当晚卢某在滨北一家酒吧喝了酒,准备前往福联饭店附近另一家酒吧的途中,和一辆尼桑轿车发生刮擦。

  案发后,卢某的家属赔偿被撞车主6400元。

  二度受审

  认罪态度“大转弯”

  第一次受审,“奔驰男”反复狡辩,不承认醉驾,还说自己“无罪”,一会儿说是喝啤酒,一会儿又说是洋酒;喝酒的地点一会儿说“在车外”,一会儿又说成“在车内”。当时法官不认可他的狡辩,今年3月判处他拘役2个月。

  第二次受审,卢某态度大转变,不但知错道歉,还当庭忏悔。整个庭审过程中,他的态度都很好,对指证他醉驾的证据“没有异议”,对自己醉驾的行为供认不讳,没有质证,也没有狡辩,甚至没有请律师出庭。

  卢某说自己被抓当天是在家“等候被抓”。但是公诉机关不认同这一说法,认为他当时只是刚好在家里睡觉。法官认为,卢某的行为不能算是自首。

  无精神疾病

  数罪并罚偿还余刑

  昨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卢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另外,卢某第一次醉驾被判拘役两个月,罚金2000元,还有余刑未服完。数罪并罚,此次判处他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据法官介绍,去年年底,“奔驰男”在厦大校园醉驾后,被判拘役两个月。但是,当时他“逃过一劫”,获得“监外执行”,原因是他有“精神病”。

  原来,他去医院开了张证明,证明自己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是,卢某第二次醉驾后,相关机构对他进行复查,结果表明,卢某没有明显的精神病症状。

  因此,法院重新作出决定,取消监外执行,让卢某偿还“未还”的余刑。

  本报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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