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交通局共查处违章出租车51辆 罚款4.37万

傲雪如梅
2015-06-04 12:00:36

本报讯 记者获悉,5月份,市交通局共查处违章出租车51辆,罚款4.37万元,狠刹了出租车运营乱象。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日常整治、专项整治和联合整治等方式,对我市客运出租汽车各类违章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进一步发挥群众力量,强化社会监管,联合新闻媒体宣传、并指导市民如何进行正确投诉。市民不仅可以通过拨打热线0591-85222432进行投诉,还可以发送违章行为内容至投诉qq号2958341472、微信号fqjzfdd等进行举报。凡在投诉举报件调查过程中,如不方便制作调查笔录的,还可以通过预约时间、地点的方式,由执法人员上门调查取证,确保投诉举报便民、有效。市民举报或投诉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的,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交通管理部门还按照罚金的10%给予举报人奖金(目前每举报一案,奖金已提高到100元)。

据悉,5月份,全市共查处出租车违章51辆,其中华威20公司辆次,华榕公司11辆次,泰荣公司9辆次,公交公司6辆次,闽运福清公司5辆次,共罚款4.37万元。出租车违章行为主要有:未随车携带《从业资格证》、未取得有效《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驾驶员未取得服务监督卡从事营运以及拒载、不打表、乱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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