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出台平安和谐镇村考评奖励办法

傲雪如梅
2015-06-05 11:38:55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福清市委政法委获悉,为深化“平安福清”建设,福清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和谐镇(街)、平安和谐村(社区)”活动,并实施考评奖励机制。

创建工作相关文件指出,本次考评的对象是24个镇(街)、484个村(社区)。平安和谐镇(街)、村(社区)总的应该做到“六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到福州市级及以上集体访(5人以上)、进京非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信息网络安全案(事)件,不发生被福州市级及以上挂牌整治影响区域治安稳定的问题。

除了做到“六个不发生”外,创建“平安和谐镇(街)”还要求无新增重大信访问题(含涉法涉诉信访);对“**”等邪教组织的重点人员、吸毒人员、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排查管控到位;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工作队作用充分发挥,镇(街)维稳工作队每月绩效排名在福州市没有出现倒数20名的情况;建立健全专职治安巡防队伍,逐步实现辖区主要公共场所、重要道路、较大村(社区)高清视频监控全覆盖,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社会治安满意率全年平均成绩达到93%以上,且镇街党政领导综治责任制考评成绩排名在全市前列。

而创建“平安和谐村(社区)”除了做到“六个不发生”外,也要求各创建单位辖区内无黄赌毒、非法传销、制假犯罪窝点,可防性案件发案率不高于所在镇(街)平均值(社区按未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标准进行考核);无新增邪教人员或发生现行邪教活动,对吸毒人员、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排查管控到位;村(社区)治保、调解、治安巡逻队等基层综治组织健全、作用发挥好;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化解率达95%以上;在重要部位和路段路口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探头;社会治安满意率全年平均成绩达到93%以上。

《考评奖励办法》还对获得荣誉称号的考评对象实行奖励,对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奖励2万元,1000至3000人的村(社区)奖励3万元,3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奖励5万元。对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上的居民提高基础养老金10%。对镇街的奖励是,户籍人口5万人以下的奖励15万元,5万人(含5万人)以上的奖励20万元。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