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将至闽侯展出旧版结婚证 引人驻足观看(图)
七夕将至闽侯展出旧版结婚证 福州新闻网讯 七夕将至,不少情侣都计划这时去登记结婚。记者在闽侯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大厅看到,墙上展示着自晚清到现在各个不同时代的结婚证,引起不少人驻足观看。 记者发现,不同时期的结婚证都烙上了时代的印记。上世纪50年代的结婚证书,正上方是五星和国旗,正下方是一个大红双喜字,周围是牡丹、石榴、白鸽等图案。“文革”时期的结婚证上,“最高指示”、“毛主席语录”、“毛主席头像”都十分常见。 记者还在省档案馆见到了一张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结婚证书。这是一张1930年4月24日永定县南溪乡余某与太溪乡游某到永定县第四区南溪乡苏维埃政府登记结婚的证书,比a4纸稍微窄一些。 据省档案馆保管利用处副处长陈惠芳介绍,该证书是一张罕见的自由结婚证书,也是当时苏维埃政府提倡结婚自由的珍贵实物证据。整张结婚证书的内容看起来简洁明了。整个正文的内容全部竖排,除登记双方姓名、发证处、日期等内容手写外,其余部分内容均是印在毛边纸上的。其正上方由右至左横排印有“结婚证”字样,正文部分写着“爱情浓厚,双方同意于一九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正式结婚,业经四区南溪乡政府登记,嗣后双方须负责保存爱情,决不无故离婚,此证”等字样。 陈惠芳介绍说,1931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上还颁布了确定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婚姻制度的《婚姻条例》。它是我国婚姻立法史上一次全新的立法,也是革命根据地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婚姻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