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峡神秘巨轮被福建渔民拉回 未查到任何相关信息
近日,福建连江县黄岐镇赤沃村渔民出海打鱼拉回一艘可荷载一万吨以上的大轮船,刚拉回村子的第一条,就又很多村民跑到港口去看。而据村内60多岁以打鱼为生的老伯也说50年来第一次见。据保守估计,将此船放在二手市场交易也可卖出1000万元以上,即使是拆了当废品卖,也能卖到100多万元。 据拉回船的渔民介绍,这艘船被发现是空无一人,只有集装箱在船上,但现在也仍未打开。而这艘大船有八成新,船身颜色大部分为黑色,一道亮黄色镶嵌中间。轮船上没有插着任何旗帜,仅船身上面写着:ADITAMA6。船头的钩子上,还绑着一根绳索,垂在海水中。海都记者还注意到,货船上全为平地,没有座位,也没有发动机,分为两层,上面用铁栏围了起来,有个楼梯可以走到下层。但目前未查到与ADITAMA有关的信息。 目前,海洋渔业、海事局等部门都已介入调查,船只也移交给海事局了。 另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五章物权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第三十九条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四十条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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