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未还联保人成了“替罪羊”

明媚的欢颜
2015-06-18 09:56:45

本报讯 “因为联保中有一人未及时还款,我成了‘替罪羊’。”昨日,福清城头镇的陈先生向记者反映说,本以为靠着相互信任,向银行申请办理了小额联保贷款,没想到法院的传票打破了他的平静生活。

陈先生说,2009年,他和郑某、陈某3个人共同经营了一家养鸡场,因经营不善,他们连续多年向邮政储蓄银行申请数十万元的小额联保贷款,并和银行签订了《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和《小额联保借款合同》。

2009年至2013年,他们都能按时还清贷款,但到了2014年,他和郑某如期归还了贷款,可陈某因事业遇挫,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在追讨未果后,将陈某以及他和郑某一起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他们三个人立即偿还所拖欠的本金、利息及罚息。

“我们是担保人,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我们三个人平时关系不错,没想到会遇上这样的事。”陈先生说,银行依照法律起诉了他们,而他们也确实签了联保协议,现在他们愿意为陈某先垫付被拖欠的贷款,只希望陈某能给他俩写个借条。

对此,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律师翁凡说,小额联保贷款是近年银行业推出的一项新的金融创新方式,旨在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但从目前来看,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也由此发生了许多经济纠纷。“联保贷款比较特殊,很多人稀里糊涂就成了借款人和联保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以借款人的身份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就应当承担借款人的还款责任,如果借款人没还上贷款,联保人就要承当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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