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租来的车做抵押 许诺高息借款后行骗
本报讯 用租来的车做抵押,许诺高息借款后行骗,犯罪嫌疑人郑某日前被逮捕。 郑某与被害人陈忠(化名)本是校友,前两年郑某在福州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期间将汽车抵押给陈忠向其借过几次钱,由于陈忠钱不够,就介绍其他人借钱给郑某。 2014年3月,郑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害人张晓彬(化名),在之前所借之款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仍将租来的一辆丰田锐志小车抵押给张晓彬,谎称该车系自己公司所有,并以月息10%向张晓彬借款6万元人民币。2014年5月,郑某再次将租赁来的一辆奥迪小车和一辆宝马小车抵押给张晓彬,谎称也是自己公司的车辆,以月息10%向张晓彬借款10万元人民币。同时将之前抵押给张晓彬的那辆锐志小车取回,并出具了一张16万元人民币的借条给张晓彬。但之后郑某抵押在张晓彬处的小车相继被车主开回,此时张晓彬等人才意识到自己被郑某骗了,但是郑某已联系不上了。 2015年2月,郑某向福州某车行老板租赁了一辆本田歌诗图轿车,欲再次向张晓彬抵押借款,2月12日,郑某欲将车抵押给他人借款10万元人民币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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