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能静重提台湾光碟事件 鼓励优衣库不雅视频女主报警
伊能静鼓励优衣库不雅视频女主报警 随着网络的普及,近年来网络暴力行为时有发生,不少人卷入其中成为受害者。就在昨日深夜,一则北京三里屯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女主角也遭遇网友扒皮,不少微博号纷纷躺枪。今日凌晨,台湾女星伊能静也在微博大谈此事,更重提台湾轰动一时的光碟事件,鼓励受害者报警。 这这网络流传的视频时长为1分11秒,从凌晨零点至天亮刷爆了微博和微信朋友圈。视频中,一对男女面对试衣间镜子,褐色长卷发的女子上身全裸,裤子脱至膝盖处,黑衣男子紧贴其身后,并举着手机拍摄两人正在亲热的过程。大约播放至52秒处时,商场广播的画外音响起:“亲爱的顾客,欢迎光临优衣库三里屯店,本店一楼没有设置试衣间,如需试衣的顾客请到二楼三楼试衣”,视频拍摄地点也就此被曝光。 视频曝光后,网友立马对视频中男女主角进行了人肉搜索,还曝出疑似女主角与闺蜜的微信对话,对话中女主角否认和男主角是情侣关系,只是当天在店里碰到的。不过,当事人均作出否认。之后,网友又进行了第二轮人肉,多个微博号成为怀疑对象。而南华早报中文网总编辑郑维也就此发声并贴出图片直指改视频属于营销手段。就此,优衣库官方也作出回应否认炒作。 对于这则视频的疯传,一向敢言的伊能静在今日凌晨2点27分在微博发生鼓励受害者报警,“台湾光碟事件时,发布和传播的人都必须付法律责任。女孩们!请你一定要知道,当你因故私密照外流时,请立即报警。没有人有权利散布你的裸体照或影片,更没有人可以曝光你的资料。在你付出代价而陌生人看笑话时,请你至少学会捍卫自己!不让自己被陌生人消费及伤害!” 今早8点31分发布了一则法律规定:“传播淫秽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录像等制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据悉,伊能静所说的台湾光碟事件发生于2001年,当时作为作为台湾新竹市的文化局长的璩美凤因为与数个政商界上层人物有染,但这一点被人利用,被偷拍了录像并作为某杂志的附赠光盘大肆传播,使璩美凤本人深受伤害。当时,该事件在世界上也影响不小,人们把它当作个人隐私权的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