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洗浴被划伤酒店赔偿千余元
8月28日,石狮工商局特营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的电话投诉,称其在8月26日入住温州大酒店,当日晚上10点20分在该酒店房间内洗澡,被酒店的玻璃划伤脚趾,顾客要求酒店给予赔偿,酒店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消费者求助于工商部门予以维权。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到温州大酒店调查情况。据了解,在消费者的脚趾划伤之后,该酒店已经为消费者垫付医疗费。但消费者仍要求酒店赔偿2000元,酒店认为其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不理睬消费者。 工商执法人员向酒店告知:消费者入住酒店,酒店有责任、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财产生命安全;向消费者告知:酒店能通过验收,产品质量一般是没有严重安全问题,有可能是消费者操作不当引起的。经过工商人员认真调解,酒店充分考虑到消费者权益及酒店声誉,同意赔偿消费者1500元,消费者也表示同意。 (记者 林斌斌 通讯员 建新 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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