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飞山本人称,由于欠下大量赌债,2013年5月底或6月初,他萌发了抢劫及杀人分尸的念头。 来自一审的庭前供述,黄飞山称,在临时租下出租屋后,他在深圳东门步行街购买了作案工具。 6月8日下午14时许,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新园路,阙静青坐上了黄飞山的吉利牌小轿车,谈好价额准备前往深圳龙华天虹商城拍摄照片,厄运随后袭来。 黄飞山以修空调为由停车进入该车后座,持折叠式尖刀将阙静青劫持至出租屋。在劫财杀人后,为不让事情败露,黄飞山想到了“毁尸灭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