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是否违反《商标法》 中国法律给出答案

sam赵
2015-07-30 10:12:06

判乔丹败诉维护了中国法制尊严

判乔丹败诉维护了中国法制尊严

NBA巨星迈克尔-乔丹栽在了“乔丹体育”手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美国篮球飞人的上诉请求,维护了国内品牌乔丹体育注册权益。

乔丹体育采取“拉大旗作虎皮”的策略,借乔丹的先天性知名度,搭便车换来十余年的高速发展,节省了大量广告投放支出,闷声发大财,山寨味儿十足。从道德情理看,乔丹体育的功利投机行为令人不齿;但从法理上讲,则是利用规则、合乎程序。

我能理解乔丹拥趸和NBA球迷的愤怒,个人也对“乔丹体育”不感冒,但我支持他们胜诉——因为法律如果被道德践踏,道德借口就会无穷无尽;因为中国法制的尊严不容侵犯,哪怕他代表美国势力,他是大名鼎鼎的乔丹。

乔丹体育打“擦边球”的种种营销行为的确非常恶心,误导消费者将其与飞人乔丹联系起来,甚至连乔丹的孩子都不放过,抢注了他们的中文名字,该公司在国内注册的100多个商标,大部分都在狐假虎威,与乔丹“套近乎”。

判乔丹败诉维护了中国法制尊严

但,问题的关键是,乔丹体育的注册没有违背《商标法》,长期在三四线城市和乡镇市场运作,也赢得了一定的市场口碑和官方认可。比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工商总局的“中国驰名商标”。

“乔丹”是西方常用的姓氏称谓,尽管迈克尔-乔丹是最著名的乔丹,但也不能代表广泛意义的所有乔丹。就拿NBA来说,还有德安德鲁-乔丹,同样的道理,你有什么理由忽略奶大无边的波霸乔丹(虽然乔丹不是她的姓氏)?更何况,乔丹体育注册的是乔丹的中文译名。——乔丹体育完全可以重金邀请小乔丹代言,给乔老爷有力一击!

中国知名商标在海外遭抢注屡见不鲜,“狗不理”被日本抢注,“大宝”在美国、英国、比利时、荷兰被抢注,“二锅头”在欧盟多个国家被抢注,联想更是被迫放弃精心培育多年的LEGEND商标……商标遭抢注已是我国企业对外扩张的巨大阻力,鉴于所谓的“国际准则”,国内品牌只能哑巴吃黄连,受欧美歧视打压的例子不胜枚举。

只许欧美放火,不许中国点灯,哪有这等道理!判决乔丹败诉,恰恰彰显我国的法制精神,管你美国多强大,管你乔丹多有名,在威严公正的法律面前,都要低下傲慢的头!如此果敢的判决,与我国法制越来越完善有关,也与大国崛起的中国,底气越来越足有关。

判乔丹败诉维护了中国法制尊严

耐人寻味的是,乔丹体育2000年就注册了“乔丹”,被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飞人却只等乔丹体育肥起来才动了杀心。2011年底乔丹体育招股说明书披露,旋即乔老爷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阻止了乔丹体育上市……乔丹体育的所作所为不值得提倡,但乔丹站在道德制高点的诘难,也未必有多么伟大光荣正确。

笔者绝不是为乔丹体育辩护,事实上创新型体育产业应该杜绝类似的山寨风气,鼓励以国内体育名将名字命名的民族品牌。

传统中国以人名命名的“老字号”较为普遍,譬如“王致和腐乳”、“张小泉剪刀”,但除了李宁亲自掌舵的李宁公司,国内体育明星命名品牌极为罕见。究其原因,一方面,刘翔、孙杨等体坛大腕屡遭媒体责难,被玩坏了;另一方面,以人名命名品牌,品牌质量就必须有保障,明星不敢用自己的一世英名为品牌作担保。

随着中国体育产业规模五万亿的国策全面启动,希望有识之士挖掘知名运动员的内涵和外延,打造出以姚明、李娜、林丹等体坛传奇人物命名的世界品牌!

大公体育特约评论员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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