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远嫁台湾“梦碎”终离婚

画姑娘
2012-08-31 10:30:39
  为追求物质享受,贪图享乐的生活,年轻的她轻信媒人的话,以为找到一位富有的男子,遂远嫁台湾。不想,这位男子并不富有,还脾气暴躁,而且“老夫少妻”的生活让她难以接受。近日,涵江法院依法审理这起离婚案。

轻信媒人远嫁台湾


  家住涵江区的女子林丹燕美丽活泼,她向往美好的物质享受和生活前景。
  2011年初,未婚的她经人介绍,结识了来自台湾的洪棋先生。介绍人只说洪先生条件很好,经济宽裕,丹燕嫁过去肯定享福。林丹燕听了很满意,她期待着一桩花好月圆的两岸姻缘的到来。
  就这样,当年3月,相交不深的二人在莆田登记结婚。

希望破灭飞回大陆


  4月份林丹燕跟随洪棋到了台湾,才发现事情完全不是她原本了解的那样。首先,洪棋先生已经52岁,足足比她年长21岁,“老夫少妻”的生活让她感觉很不适应。其次,两人之前的生活环境不同,没有共同语言,婚后经常吵架。
  最让林丹燕失望的是,嫁到台湾后经济条件也没有得到改善,生活开支紧巴巴的,与介绍人所说的相去甚远。更让林丹燕难受的是洪棋素质低下,脾气暴躁,经常喝酒闹事,三天两头无故打骂林丹燕,还限制林丹燕与他人交往和向家里打电话。
  2011年9月,由于无法忍受洪棋的非人折磨,林丹燕借故飞回大陆。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2012年年初,林丹燕以洪棋婚前严重隐瞒了事实,属于被骗婚,而且夫妻生活不协调,没有经济地位,受到暴力虐待、生活受到限制等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依法传唤被告洪棋,被告洪棋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认识,婚前相互了解少,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双方因年龄相差较大、生活环境不同而产生矛盾,共同生活的时间只有半年,此后便两地分居。综合本案全部情况,认定原告林丹燕与被告洪棋夫妻感情已破裂,因而判决准予离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秋洪 国山 雪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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