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曾经给予大力支持,背着苏联卖中国米格-21战斗机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空军的整个机群是为了对付图-22M轰炸机而生的。这种轰炸机的最大航程7000千米,作战半径为2410千米,最大飞行速度2.3马赫,拥有很强的突防能力。当时,从靠近中国北部边境起飞的图-22M轰炸机,对我国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为对付这种轰炸机,中国急需研制一种具备相应拦截能力的战斗机。
然而对于航空工业底子薄的我国来说,要研制这样一款战斗机谈何容易。因此中国国内人员想到的办法是从国外获得支持。1978年2月,为了研制这种战斗机,中国航空工业代表团访问罗马尼亚,考察其装备的米格-21MF战斗机。回国后,相关机构决定在米格-21MF战斗机的基础上研制一种歼-7大改战斗机,即后来我们熟悉的歼-7III型战斗机。 战斗机的研制任务由成都飞机制造厂、成都飞机设计所、沈阳飞机制造厂和贵州011基地共同承担。1978年8月,中国分别派遣两批人员到罗马尼亚和孟加拉国,考察并测绘了当地的米格-21MF战斗机,并带回了座舱盖、机炮和一些零部件。这些国家给予的帮助对我们作用很大,但给予最大帮助的,则是埃及。
1978年12月,中国从埃及购买了1架米格-21MF型战斗机和1架米格-21UC型战斗机,这两架战斗机在1979年年初运抵中国。有趣的是,这两架战斗机极有可能是在苏联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埃及提供给中国的。有所察觉之后,苏联曾在1981年专门派遣一个代表团前往埃及,告诫后者不要向中国提供新型武器。 苏联人发现,埃及不仅仅向中国提供了米格-21MF战斗机和米格-21UC型战斗机,而且还向后者提供了米格-23战斗机的R-29-300涡喷发动机。在当时,中国同苏联的关系处于冰冻期。埃及这种向其对手偷偷提供武器的行为,很是让苏联人愤怒。
于是在1981年两国的会晤中,苏联人直接指责埃及的这种做法。埃及总统萨达特最开始是矢口否认,但后来苏联提供了确凿的证据。萨达特于是恼羞成怒,并咆哮着说:“这些东西都是属于埃及人民的财产,我们愿意给谁就给谁!”埃及能够在冒着同苏联人翻脸的危险的情况下,毅然向中国提供相关技术,足以证明两国关系当时有多铁。 从埃及获得这两架样机之后,中国方面很快就开始仿制和改良工作。1980年12月,中国完成了歼-7III型战斗机的总体设计,并在1982年1月完成全部图纸。随后,装备歼-7III型战斗机的JL-7型雷达完成定型,仿制P-13F-300型发动机的涡喷-13型发动机完成定性,然后是歼-7III型战斗机在1987年12月正式定型。
由于涡喷-13型发动机的生产进度问题,中共只建造了17架歼-7III型战斗机。1988年,成飞和贵州航空工业公司对歼-7III型战斗机进行改进,新机型被称为歼-7IIIA型,后来改称为歼-7D型。歼-7IIIA型战斗机总共生产了32架。 歼-7III和歼-IIIA型战斗机是在未经苏联授权之下,复制改建的米格-21战斗机后期型号。中国空军在使用后发现,歼-7III和歼-7IIIA型战斗机并没有达到中国空军对跨音速机动性的要求。而在歼-7II基础上改进的双三角翼高机动型研制成功之后,中国便抛弃了歼-7III型和歼-7IIIA型战斗机,没有继续大规模建造。
虽然歼-7III型和歼-7IIIA型战斗机最终没能够成为中国空军的主力,但它毕竟是进入中国空军服役的第一种搭载有机载火控雷达的作战飞机。因此,该型战斗机对中国空军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实际上,苏联在当时也非常重视这种战斗机的进度。后来,中苏关系逐渐转暖,苏联/俄罗斯开始成为中国战机的主要提供者,这又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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