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男子经常加班致抑郁自杀 公司赔偿1亿日元
判决书显示,该男子于1997年进入该公司,从2009年开始负责制作房产合同及房租支付通知单等,由于经常加班,导致他在2011年被诊断为处于抑郁症状态。 同年,男子向社长出示了诊断书,但是社长依旧没让他休息,数小时之后男子自杀了。在2012年,当地劳动基准监督署认定其自杀原因是过度劳累,属于工伤。 判决书认为,男子在2年间持续加班,在自杀前约6个月内,平均每月加班129小时,有4次连续上班10天以上。 因为员工出示了诊断书而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减轻其负担,最终致使死者自寻短见,违反了维护员工健康的义务,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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