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访友坠亡房东无须赔钱 法院:非正常时间
(黄晖/绘) 探亲访友,人之常情,可阿公式(化名)偏偏选在深夜探访女性朋友阿琴(化名),悲剧就这样发生了,他不幸坠亡。他的五名亲属因此将阿琴的房东阿致(化名)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24万余元,但法院最后判决房东无责。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陈奕辉 案情 男子深夜访友坠亡 女方当时未在租房 阿致的房子位于丰泽区,这房子有点特别,主楼是一幢三层的建筑(以下简称A楼),另外一幢则是二层的建筑(以下简称B楼)。除了自家住外,他将部分房屋出租,赚点生活费,发生这样的意外,一家子都觉得晦气。 2013年10月3日凌晨1时许,阿致一家已经进入梦乡,突然间,他听到很大的一声“嘭”,接着家里的狗狂吠不止,这非常反常。阿致和儿子起身查看,发现院子的地板上躺着一名中年男子,该男子头部流血不止。阿致见状,急忙打电话报警。 民警和120医生几乎同时到达,救护车将该男子送到医院抢救。可男子因伤情危重,未能抢救过来。 阿致想起来,他曾见过该男子,“这名男子曾经来找租在我这里的阿琴。”面对警方的询问,阿致回答道。但当晚,阿琴并未在租房内。 过后,阿琴告知警方,她和阿濛是朋友,但不经常联系,有时联系,也是在深夜一两点。事发前的半个月,阿濛致电她,要来找她,她还回答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你是有家庭的人,而我是没家庭的人,你不要再来找我,你要以家庭为重,况且我明天还要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