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假名骗取他人钱财 结婚三年丈夫不知其真名
n见习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思法 本报讯 虚构个人身份及家庭背景,先后与多位被害人网络上交往后成为现实中的恋人,编造各种理由向被害人借钱,共诈骗近29万元。日前,四川女子何某因诈骗罪被思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从2002年起,何某通过qq,与被害人戚某网上聊天并成为朋友,后来发展成恋人。其间,何某一直称自己叫“方语柔”,与戚某交往过程中,何某以同学被骗、支付房租等理由,多次向戚某借钱。一直到2006年,何某总共骗取戚某181890元。 分手后,何某又以同样方式骗取另两人10.8万余元。随后,何某结婚生子,用的也“方语柔”的名字。直到何某被抓,她的丈夫才知道自己妻子一直用的是他人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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