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采石场被责令停产后继续开采老板被判刑

逸尘清轻
2015-09-21 12:14:08

东快讯(记者陈钦祥通讯员余彧琦)采矿许可证因到期被国土部门注销,但经营者却仍在景区背后非法开采,国土部门多次责令停产,对方依然拒绝停产。近日,经福清检察院提起公诉,男子郑某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福清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福庐山公园位于福清市龙田镇,2010年年底正式开放,是福清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然而在这么一个集自然风景与历史文化的公园背后,却有人在山后非法开山采石。

男子郑某和薛某长期经营着一家采石场,该采石场常年在龙田镇福庐山背后开采花岗岩,采石场所持有的采矿许可证于2009年12月到期。2010年9月16日,福清市政府发布《关于保护龙田镇福庐山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福庐山公园范围内实施非法开采花岗岩、挖沙、取土和砍伐林木等行为。

在通告发布后不久,郑某和薛某经营的采石场所持有的采矿许可证,因到期而被福清国土资源局注销,然而他们却依然继续开采。国土局多次责令其停止开采,郑某与薛某在2012年4月5日暂时停止开采。但是仅仅过了9个月,他们再次雇人采石,采石量达到764.64立方米,几乎挖走了一座三层楼高的别墅,非法采集的花岗岩价值达53.5248万元。


案发后,同案人薛某被公安民警抓获,福清市检察院对薛某以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而同为采石场股东的郑某在逃,2014年12月23日,郑某在龙田镇前坑村一民宅内被公安人员抓获,今年7月5日公安机关将其非法采矿一案移送至福清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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