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大户人家所拥有的烟枪在福清重现
鸦片,俗称大烟、烟土,是从一种草本植物--罂粟中的汁液提炼出来的,鸦片一开始是作为药物以水吞食治病的。“明代诸医书所记,是时服用鸦片之法有二:或单独吞食,如服金丹;或和以他药,煎汤饮服,尚不用枪管灼火吸食。”据史料称,我国掌握吸食方法是在十七世纪二十至六十年代之间。《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载:“1624——1662年,荷兰人盘踞台湾时,他们从爪哇把那里所盛行的烟草与鸦片拌合的方法介绍到台湾,这种习惯又经由厦门传播到中国大陆。”应该说,掌握了吸食鸦片的方法,就出现了吸食鸦片的工具--烟枪。然而,随着吸食鸦片的日益严重,造成了国家白银大量外流。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社会风气,也直接影响了清政府的财政,动摇了清政府的统治。因此,清政府自雍正七年开始颁布《惩办兴贩鸦片烟及开设烟馆条例》和《申禁售卖鸦片及开设烟寮上谕》,直到1842年鸦片战争结束,全国各地陆续采取各种严禁吸食鸦片措施和手段,先后都有没收和烧毁许许多多的鸦片烟枪。 林则徐在任湖广总督时,上奏道光皇帝酌议禁烟章程六条中提出:“烟具先宜收缴净尽,以绝馋根也。”的主张。而且:“查吸烟之竹杆,谓之枪。其枪头装烟点火之具,又须细泥烧成,名曰烟斗。”“如烟枪固多用竹,亦间有削木为之,大抵皆烟袋铺制。其枪头则裹以金银铜锡,枪口亦饰以金玉角牙。……应请概限奉文一月内,将所制大小烟具,全行缴官毁化免罪,……其装成枪斗可用吸食者,即须论死。”在这里,姑且不论林则徐对待鸦片与烟枪的观点,仅凭叙述可以清楚地知道,制造烟枪的材质可用“金银铜锡竹木牙漆”及“金玉角牙”和“瓦器”等物。烟枪形状,可随各人的喜好而有所不同。烟枪的材质,则不是个人喜好所能决定的:家境殷实者对烟枪饰以“金玉角牙”, 有的还在金银铜等器物上镶嵌翡翠、蓝宝石、红宝石、玛瑙、景泰蓝等名贵物件;一般贩夫走卒老百姓家庭贫困者,则敷以“竹木瓦器”。 种种迹象表明,当年吸食鸦片已经泛滥成灾。烟枪的存世,说明了在清朝社会中,吸食鸦片的人群涵盖社会各阶层。正如林则徐在奏章中指出:“盖以衙门中吸食最多,如幕友、官亲、长随、书办、差役,嗜鸦片者十之八九,皆力能包庇贩卖之人,若不从此严起,彼正欲卖烟者为之源源接济,安肯破获以断来路?”。 陈先生说,收藏展示这些烟枪,不是简单地让世人了解它所包含的艺术性,而是希望人们通过对它们的展示,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中国那段沉重的历史,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帮助人们对鸦片战争史能够有更为深入和客观的了解和研究,让人们了解落后挨打的沉痛历史教训,从而励精图治,振兴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