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出租车15年来首次调价 10日起起步价10元/3公里

烧不死的鸟
2015-10-03 08:58:24

  记者 雷妤

海西晨报讯 厦门出租车将迎来15年来的首次调价。从10月10日起,厦门市出租车将执行新的运价标准,起步价由原来的8元/3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取消了燃油附加费,及取消首个5分钟等候免费。昨日,就本次运价调整工作的有关内容,发改、交通等部门向媒体进行了说明。据悉,10月底前,全市5362辆出租车计价器将陆续调整到位,计价器暂时未调整的出租车仍按照原标准收费。

价格调整涉及三个方面

今年7月8日,厦门市发改委召开了出租车调整价格听证会,调整方案获得了听证会代表的支持。经过了数月的准备,今天上午,厦门市发改委将正式对外发布出租车运价调整公告,10月10日起,出租车执行新的运价标准。

此次价格调整涉及三个方面:起步价、燃油附加费、等候费。调整后,起步价从原来8元/3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燃油附加费不再收取,取消了首个5分钟等候免费。

此外,里程运价、回空补贴、夜间补贴等不变。即起步里程3公里以后,每公里运价为2元;单趟营运超过8公里以上的部分,加收50%的回空补贴;每日23:00至次日05:00,起步价、里程运价加收20%的夜间补贴,即起步价为12元,起步里程3公里以后,每公里运价为2.4元。

分批集中调整计价器

由于我市现有5362辆出租车的计价器需要调整,为了不影响出租车的正常营运,计价器调整按照先岛内后岛外,分批次集中进行。厦门市交通运输局介绍,目前他们已经对各出租车企业所属车辆的调整次序做了安排,市质监局、市卫星定位公司等也将组织技术力量,每日约可调整300辆-400辆出租车,本月底将完成全部调整工作。

需提醒市民的是,10月10日至30日期间,出租车新、旧两种运价标准将并行实施,完成计价器调整的车辆执行新的运价标准,未完成的仍执行旧的运价标准(起步价8元/3公里,每趟次营运仍需收取燃油附加费1元),市民可根据计价器显示金额和价格标签公示的收费标准支付车费。

交通部门表示,计价器调整期间可能产生新、旧运价标准过渡问题,望市民能给予理解,主管部门也会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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