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遗嘱
诺贝尔在遗嘱中,把大约100万瑞典克朗赠与十多名亲友,余下部分(3100万瑞典克朗)用于设立诺贝尔奖,遗嘱中关于诺贝尔奖的内容如下:
我,签名人艾尔弗雷德·伯哈德·诺贝尔,经过郑重的考虑后特此宣布,下文是关于处理我死后所留下的财产的遗嘱:
在此我要求遗嘱执行人以如下方式处置我可以兑现的剩余财产:将上述财产兑换成现金,然后进行安全可靠的投资;以这份资金成立一个基金会,将基金所产生的利息每年奖给在前一年中为人类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将此利息划分为五等份,分配如下:
一份奖给在物理界有最重大的发现或发明的人;
一份奖给在化学上有最重大的发现或改进的人;
一份奖给在医学和生理学界有最重大的发现的人;
一份奖给在文学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
最后一份奖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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