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力争交通事故下降20%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实施道路交通“三年行动”工作要把握四项原则:一是安全第一,协调发展;二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四是科技支撑,法治保障。实施道路交通“三年行动”工作要狠抓八项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强化驾驶人源头管理、加强车辆安全整治、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 我市力争通过三年整治,最终实现五个整治目标:2011年至2014年底,全市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较大交通事故起数下降20%以上,力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道路安保工程在2012年底前完成省下达国省道干线安保提升标准,2014年底前完成其余危险路段的整治,2014年底前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显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车违法率分别降至5%、6%、7%以下,非法载客行为、非法拼组装车辆取缔率分别达100%,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分别达100%,报废注销率达100%,拖拉机上牌率、年检率、持证率分别达 70%以上,摩托车上牌率达70%以上;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100%达标,全市省际班车、市际班车、旅游客车、校车、出租车、危货车和渣土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农村客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以上,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率达100%;建制村开通客车率达97%以上,完成省下达的新增、更新农村客车数量要求,增加农村公交班次、延伸农村公交线路。 进行三个月整治大会战 目前,我市正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大会战将从8月持续至10月。 在这期间,我市全面排查客货运车辆、非法载客车辆、农用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等非法载人行为;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逐车逐线对长途客车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安全性能、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 与此同时,我市还全面排查国省道干线(含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及危险路段,深入推进安保提升工程;强化道路交通监管执法,增派警力加强道路巡逻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到10月底,力争使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5%以上,不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我市将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在本辖区内较大事故多发且车辆、驾驶人员也属本地的,要严肃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对本市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半个月发生两起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市级人民政府须向省人民政府作书面检查。区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半年发生两起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区人民政府要向市人民政府作书面检查。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将依法严处,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