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2家企业被列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福建省环保厅近日公布了2015年度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及调整名单,福清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被列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据了解,根据要求,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报告报送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据悉,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有利于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也可以从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中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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