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借贷不受法律保护有风险 欲入局者需三思
用钱去赚钱,用钱去“生”钱,没赚到钱的人想赚钱,赚了钱的人希望赚更多的钱。于是,高息集资因之而生,不管是骗局还是陷阱,不管这里面存在着多大的风险,它仍然成为许多人挡不住的诱惑。 泰宁县的杨某就是从事这种高息借贷活动,欠下了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牢房,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高息借贷赚差价遇“崩盘” 杨某原是泰宁县第四中学的一名教师,2009年起,由于受高息借贷“高利息”的诱惑,开始从事低息借款,高息放款活动。刚开始,他只是利用自己和同事办理的信用卡套现,然后以5到8分的利息再借给别人,起初运作得还算不错,自己挣了不少钱。尝到甜头后的杨某,开始变本加厉地以3分左右的利息用各种名义向同事、朋友借款,以进一步扩大自己高息放款的规模。 结果没多久,杨某高息放贷的钱渐渐收不回了,信用卡的钱又无能力偿还。为此,杨某开始以5分、一毛等高利息为诱饵向朋友、同事等二十余人骗取借款二百余万元用于自己赌博、支付利息等。 2011年4月25日,在资金链彻底断裂之后,杨某实在没有办法再骗取借款,也无法归还前期借款和支付利息了,遂选择逃离泰宁。2011年5月份受害人张某等向泰宁县公安分局报案,同月31日杨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也很快对杨某进行了批准逮捕。 据杨某供述,他之所以会逃跑,是因为上家跑了,自己的资金链接不上,又没有能力偿还之前的欠款,只好逃跑。他说,“真不该这么贪心,现在自己什么都没有了。” 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采访中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近年来在泰宁,从事信用卡套现后拿去高息放款以及低息借款、高息放款的民间借贷现象较多,特别是教师,参与的人数较多,而且最后借款人跑路引发的案件也较多。 一些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受害人表示,自己的钱打了水漂,也只能怪自己太贪了,到头来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办案检察官特别提醒,高息借贷要谨慎。月息30%——这已经不是民间借贷,而是比高利贷还高利贷了。试问,哪个企业、哪个行业、哪个经营者能够赚取这么高的利润 据泰宁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肖科长介绍,“高息借贷,一般来说,超出2分利风险就很大了,而到最后借贷人就开始拆东墙补西墙了,把后面借来的钱还前面借的,最后资金链断了,自己也就破产了。”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不少类似杨某这样从事低息借款、高息放款的人,其中又不乏一些因经营失败而产生连锁反应,而导致变卖家产、家庭破裂的人。高利润、高回报确实诱人,但我们更应看清其背后的巨大风险,有时候知足常乐也不失为一种好品格。 办案警官指出,民间借贷一旦超出4分的利息,其风险就非常大了,而且只要利率超出银行的4倍,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有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民间借贷所具有的特征决定它很容易陷入借新还旧、越滚越大的恶性循环,这种循环只有在利率不断上升的预期下才能保持平衡,一旦平衡被打破、资金链断裂,就会面临巨额资金无法收回的局面。” 记者手记:由于借贷利息畸高,高息借款者在获得利息后,往往是连本带利再重新投放,连续滚动循环,因此,一旦集资者卷逃,则血本无归,连原先赚的高息也可能打了水漂。而集资者往往是利用后手集资还前手的集资利息,最终将不堪重负,无法维持资金链,直至崩盘。本案给大家提了个醒,千万不要因一时的贪念而掉进高息借贷的陷阱,最终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