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每年安排5000万 建设“美丽乡村”
德化水口镇,中共福建省委旧址成为吸引游客的景点之一 永春岵山,古厝间的绿色小径,有着一种清幽之美 闽南网9月11日讯昨日,泉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建设“美丽乡村”动员大会,提出力争五年内,把泉州广大农村,建设成为“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 泉州市委书记徐钢表示,建设“美丽乡村”,不仅要抓村容村貌整治、遏止两违,还要找出许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体制问题重点解决,包括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农民增收、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城乡一体等。 也就是说,泉州将通过改变一些地方农村环境脏乱差和建设无序问题,推进农业经营制度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等改革,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和民生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农民生活方式、优化农村管理模式,加快农村向城镇转变、农业向现代化转变、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 背景 今年6月底,省委书记孙春兰、省政协主席梁绮萍来到泉州安溪、永春、德化调研,提出泉州可以作为全省试点,省里给予配套政策,先行一步建设“美丽乡村”,在全省开个好头。 上月,泉州市委书记徐钢率队,赴镇江、常州、无锡、嘉兴、湖州等5市学习考察。随后,市委、市政府着手研究建设“美丽乡村”,并起草制定《泉州市建设“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昨日在会上,徐钢强调了建设美丽乡村的最终目标:要让“城市像城市、农村像农村”,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村,成为全域现代化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让农民无论是进入城市,还是在农村生活,都可以共享现代化的成果。 泉州市长黄少萍表示,要围绕“富农强村”目标,以产业转型、产业转移、产业融合为抓手,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全面推进农村产业“二次创业”。 明年起,泉州市财政将每年统筹、整合、安排5000万元资金,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补助,各县(市、区)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对示范村进行奖励补助。 目标 计划提出了泉州建设“美丽乡村”的四大目标: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要做到一年启动实施、两年全面推进,五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村庄秀美,指的是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到位,“两违”得到有效遏制,农民房屋协调有序,体现闽南特色。要有效推进危旧房、石结构房改造,有效整治“空心村”和旧村居,杜绝乱搭乱盖现象,执行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政策。 至于环境优美,昨日会上,徐钢指出,目前泉州农村的许多房屋,无论是建筑外观,还是内部装修,都比江浙农村豪华,但有的是“远看有新房,近看脏乱差”。为此,泉州将全力抓好村庄环境整治,有效整治乡村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完善村庄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村内无卫生死角,绿树成荫,水清流畅。 生活甜美,包括增加农民生活增收渠道,到2016年,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5500元以上;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医疗、文化和体育等社会事业,健全公共服务设施。 社会和美,指的则是农村治安良好,农民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等。 建设 根据计划,建设“美丽乡村”将按5种类型实施: 1.环境整治型。对98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各县(市、区)中心城区、镇区、项目规划区等,未来须拆迁或自然消亡的村庄,应严格控制新建,重点开展以清洁保洁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活动,修葺房屋外观,加强宅前屋后绿化,打通旧村道路,整治开采等破坏植被行为。 2.保留改造型。如是经济一般的村庄或将来较长时间可能继续保留的村庄,则实行以改造为主、适度建新的保留改造办法。 3.聚集发展型。对中心村或远期可能发展成为新市镇的村庄,在完善各项基础配套设施的同时,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社区集中,形成集中紧凑的布局形态。 4.集中新建型。因城市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整体搬迁,或移民、造福及安居工程需要拆村并点的村庄,采取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集中安置的办法,建成一批现代农民新社区。 5.古村保护型。若是自然和文化遗存保留完好、原有村落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明显、村庄布局独特、具有一定地域民俗风情或开发利用价值较高的古村落,则以保护性修缮为主,避免对古村落景观、文化遗存造成破坏。 徐钢指出,建设“美丽乡村”,不能搞“一刀切”,而是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探索可复制、可持续的推进机制和“典型样板”。要发挥农民的积极性,调动企业、社会各界参与。一些自然条件很好的乡村,可走群众投入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路子,通过发展“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等,更好地发挥历史、生态资源的效益。 措施 泉州市委、市政府在江浙取经发现,这些地方的乡村,都是坚持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大胆改革土地使用制度,让农民可以用承包地入股或换取社保、用宅基地换城市住房。让农民可以带着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