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初次探案一鸣惊人
1987年,赤峰市广德公镇王家村发生了一起纵火案,烧毁谷子1500余公斤,高粱1000余公斤。当时,由于祖父阑尾手术不能起床,祖父也有意让小艳珍单独试试,就让刑警队把放假在家年仅16岁的董艳珍带到现场。头一次单独出现场,小艳珍既兴奋又害怕。当她到达现场时,由于已是案发的第三天,中心现场脚印杂乱,已经被救火人破坏。小艳珍默默地勘察现场,终于在距火场十几米的外围现场发现了两枚大头鞋的足迹,分析此人的身高为1.82米,男性,身体微驼,年龄在45岁左右,并且足迹是在扭动身体扔东西时留下的,据此怀疑嫌疑人是站在此处把装有汽油的容器点燃后扔向谷垛的。
民警们在火场残余的灰烬里细找,果然发现了两个被大火烧焦了的酒瓶子。小艳珍以此足迹为点进行圈踪,在不远处又发现十几枚嫌疑人跑动时留下的足迹,顺此足迹追踪,在村外绕了四五里地追至嫌疑人王某家中,并在其家箱子底下搜出一双翻毛大头鞋。经审,王某45岁、身高1.82米、背微驼,和小艳珍在现场分析的一点不差。这起案件的破获,使年仅16岁的小艳珍在当地一时被传为奇人。
这以后,休息日她时常被当地公安机关请去出各类现场,成功破获数十起刑事案件。
1990年,高中毕业的董艳珍被翁牛特旗乌丹公安局聘任为技术员,从此正式走上了协警破案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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