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开始进行不动产登记 市民须做好登记工作

简单的弃子
2015-10-27 11:11:17

东南网10月27日福清站讯 (本网记者 周丽芬) 记者获悉,福清市自10月22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登记地点为位于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福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了做好登记工作,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加挂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负责监督福清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牵头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同时,设立福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国土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其主要职责是:依登记要件及程序负责土地、房屋、林地、林权、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以及发证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据悉,自10月22日起,福清全市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福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颁布《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同时停止颁发《集体用地使用证》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在10月22日前依法颁发的《集体用地使用证》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薄证。其他类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暂时仍按原法定程序办理,具体开展时间待各类系统信息全面整合到位后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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