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某酒店收取“开瓶费”违反公平交易被责令退还
(闽东日报记者 杨谢木) 9月7日,东侨开发区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收取 “开瓶费”引发的投诉,酒店退回违规收取的100元“开瓶费”。 9月6日晚,陈先生会同朋友在位于东侨一酒店就餐,自带了2瓶五粮醇白酒,餐后付款时,收银员告知陈先生自带酒水要交纳“开瓶费”100元。经商议无果,陈先生只好交钱了事。次日,陈先生就此事向工商局投诉。 调解中,商家指出其有在酒店门口立有“谢绝自带酒水”的标志,是消费者没注意看。工商人员指出,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属霸王条款,其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最后,工商人员责成该酒店退还陈先生100元的“开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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