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实施车购税新政首月 6992台车减税3345万元
福州新闻网11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周华)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10月1日起实施的1.6升及以下车型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满月,全市10月累计为6992台符合规定车辆办理减半征收,减免车购税3345万元。 自新政发布以来,相关车辆销售明显升温,10月征收1.6升以下车辆较9月环比增加1339台,增幅为24%,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55台,同比增幅5%。 据介绍,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内税,机动车购买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在计算征收车辆购置税时,需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因此车辆购置税=购车款/(117%)×税率,调整前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调整后为5%,相当于优惠了4.273%的购车款。 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持续到20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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