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静母亲告巨春雷损害女儿名誉 开庭当日白家未现身
原告给出的证据 白家未现身,巨春雷称能理解白母的行为 记者从巨春雷出示的资料上看,白静母亲的诉讼请求有三点:1、就侵害白静名誉权的违法行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清除影响;2、需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00万元。3、要求巨春雷承担该案件的全部诉讼费。 对于白母提出的要求,巨春雷告诉记者:“站在白静母亲的角度,我非常能理解她的行为和要求,毕竟是女儿突然离世非常悲伤。但从事实角度,也或许白母的确不知道事情的真像才会出此下策,不过真说不好她身边还有不明事件真像的人帮她出主意。但是我会在正式庭审的时候,把所有的证据给法官看。” 谈到白母要求的100万赔偿,巨春雷表示,如果是精神赔偿就不是钱的事儿了,如果我真损害谁的名誉,多少钱都挽回不回来,但我没有损害就真没有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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