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解模式赢得好口碑
本报讯 为了减少由损害赔偿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证执法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该所引入公开、阳光、透明的调解新模式,联合司法、法院等部门,在派出所设立“联合调解室”,对民间纠纷和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各类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公开调解,形成以人民调解为依托、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保障的联合调解模式。 自成立联合调解室以来,人民群众对派出所的工作和群众满意率也逐步提高,并得到普遍赞誉。“能在这样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里接受调解,我觉得很荣幸,对于调解结果,我也很满意!”来自石狮的林某如是说。装修工人林某与另一名装修工人柯某因为装修返工的事发生纠纷打架,打斗中,林某不慎从二楼窗口坠下,致双脚掌骨折,柯某当场逃逸。随后,双方的家属对此事进行交涉却未果。凤里派出所介入后,不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同时通过柯某亲属向他施加压力,动员柯某投案自首。柯某到案,双方在向办案部门表达和解意愿后,凤里派出所联合石狮市人民法院、凤里司法所在凤里派出所联合调解室为双方进行公开调解,双方很快就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这也为此案的顺利办结提供了便利条件。 今年8月16日晚上,曾某与梁某因油桶放置的琐事争吵继而动手,住院的梁某被鉴定为轻微伤。在派出所的主持下,9月中旬,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曾某一次性赔偿梁某各种损失4500元。 据统计,自2011年至今,该所成功调解各类案件160多起,没有发生一起涉法上访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多年来,凤里派出所以国务院授予的“人民满意派出所”为动力,始终坚持“群众之事无小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现在成立的联合调解室的优势,认真排查化解小纠纷、小矛盾,积极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肯定。 (记者 余霞 通讯员 蔡东红 蔡长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