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寿宁开展“县域法院审判共建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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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7 17:20:56

福安新闻网消息(钟兰芳)9月13日,寿宁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福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黄某诉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这标志着由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倡导的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县域法院审判共建活动”正式启动。寿宁县法院定期派出骨干法官常驻福安法院协助办案,第一期9名法官于9月13日到达福安法院,其中3名法官常驻该院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办理案件,另外6名法官根据需要机动安排。

福安法院是地处沿海的基层法院,辖区经济文化比较发达、审判任务相对较重,年均结案在5000件以上,今年可能超过6000件,一线法官每年人均结案在180件以上,远高于闽东山区基层法院的法官人均结案数;寿宁法院地处山区,辖区经济相对落后、审判任务相对较轻,两院之间开展“县域法院审判共建活动”意义重大。寿宁法院帮助福安法院清案,有效化解福安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同时寿宁法院的法官在案件较多较复杂的福安法院进行办案实践,进一步得到锻炼提高,解决山区法院法官断层问题。这一新兴的县域法院协作机制的探索建立,对其他地区法院整合一个地区内不同法院审判资源有一定的借鉴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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