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政策趋向完善 宁德市两年后实现异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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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8 17:12:07

  宁德网消息 (宁德晚报记者 郭晓红) 从2014年起,凡在宁德市高中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宁德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宁德市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14日,记者从市教育高招办获悉,目前省厅相关部门正在研讨更详细的报考方案,争取在年内公布,之前明确的政策方向不会改变。

  市教育高招办主任王小飞告诉记者,2011年我省高招政策的变化首次允许省内户籍的考生可以在学籍地和户籍地中任选一地参加高考。2012年,福建省在“高职单招”中,首次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同时,福建省中职院校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我省高职院校的一万个名额中,优秀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也可参与。

  “高招政策的变化越趋向完善,异地考生在我省能够享受到与本地考生同等的权利,这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来说是一大福音,考生再也不用为了考试而两地奔波了。”对于新的高招政策,王小飞给予了肯定。

  省督察组将赴各地抽查学校收费情况

  公办学校乱收费 校长一律免职

  宁德网消息 (宁德晚报记者 郭晓红) 日前,省教育厅就2012年秋季开学禁止学校乱收费工作发出紧急通知:对于违反教育收费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公办学校校长将一律予以免职,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公职。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监察室获悉,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同时学校要落实收费校长公告制度。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同层次公办学校的文书格式制定本校校长公告,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指出,校长公告书必须在校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属于学期(年)初已确定的收费项目,在学生注册前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属于学期(年)中间发生的代办代收项目,应在收费前公告。据了解,除了校长公告书张榜公示外,各校应通过校内公示栏张贴、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和上传校园网站等方式,将校长公告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实收总额、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内容及时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据悉,省教育厅下周将组织规范教育收费督察组赴各设区市有关学校抽查。如发现违反教育收费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公办学校校长将一律予以免职,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公职,并追究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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