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解读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闯红灯被查处数量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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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11:57:07

1、闯红灯

典型案例:10月23日2时许,贾某驾驶小轿车沿海沧区孚莲路行驶至翁角路口左转,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杨某发生碰撞,杨某死亡、摩托车乘客杨某照受伤。经查,事故原因为摩托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交警提醒: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破坏了通行规则。此外,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大事故发生几率。

处罚:罚款300元,记6分;明年1月1日起罚款500元,记6分。

2、超速

典型案例:1月21日11时许,赵某驾驶小客车,沿厦禾路行驶,突然向右偏离,撞上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又撞上一旁停驶的小车,造成电动自行车郭某死亡。赵某酒驾后超速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因。

交警提醒:“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行驶会使驾驶人视野变窄、视力减弱,对突然出现的险情,难以及时、准确、妥善地进行处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在惯性下,车速越快,制动距离越大,增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超速还会影响车辆操作稳定性,尤其在弯道上,离心力会比平时增大3倍,使车辆侧滑或倾斜。

3、逆行

典型案例:去年12月31日17时许,舒某驾驶牵引车沿海沧南海一路行驶,与马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马某当场死亡。经查,事故原因为舒某驾车逆行。

交警提醒: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若逆行,易导致其他驾驶人措手不及,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若发生事故,逆行的驾驶人不能免责。

处罚:罚款500元,记3分

4、超员/超载

典型案例:去年4月9日13时许,刘某驾驶货车沿海沧南海三路行驶,至赤石社路口时,车辆侧翻,车辆及渣土撞压一旁的陈某,陈某当场死亡。经查,大货车超载、超速行驶是该事故的主因。

交警提醒: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因违法超员超载造成。载重限值是汽车设计制造的主要技术依据之一,一旦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并导致车辆制动、操控性能严重下降,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此外,载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增大了安全隐患。

5、未系安全带

典型案例:2012年春节,泉州祖孙三代6口到泉州关帝庙进香,返程时车辆突然撞向路中防护栏,车内5人当场死亡。经查,这起惨剧除因车辆爆胎外,车上乘员疑似都没有系安全带。

交警提醒:车辆发生事故或紧急制动时,会产生巨大的惯性,使驾乘人员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靠背等物体发生碰撞,甚至将驾乘者抛出车外。

处罚:在高速公路处200元罚款,记2分;城市快速路处警告或罚款100元,记2分;其他道路处警告或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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