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言语露骨 怀疑妻子出轨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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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0 16:26:23

晋江新闻网9月20日讯 怀疑妻子出轨,今年33岁的小柯向晋江法院提交了多达百页的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要求离婚,但妻子小洪当场否认自己是qq所有者。昨日,晋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qq作为即时聊天工具,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存在疑问,并依法驳回了小柯的离婚诉求。

  小柯和小洪已经结婚近10年,虽然两人是相亲认识的,但是从相识到结婚,两人也谈了约1年的恋爱,感情一直不错。小柯也承认,他和小洪婚后感情挺好,就是这几年聚少离多,慢慢的有点淡了,两人曾因小洪爱赌博闹过一次离婚,但更令他接受不了的是小洪跟许多男性保持暧昧关系。

  这些年,小柯一直在澳门工作,而小洪在晋江老家照顾两个女儿,两人偶尔才能团聚。后来,小柯察觉有些不对劲,他在家里的电脑中发现两个昵称为“某妮”“某某妮”的qq,qq主人跟众多男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言语上互相挑逗,还有一名男网友叫“某妮”为老婆,而“某妮”也答应了,俨然网上的一对小夫妻。而且,小柯还发现,“某妮”经常跟男网友说自己很空虚很寂寞,老公根本就形同虚设之类的话,看得他火冒三丈。

  小柯认定这两个qq号的主人就是自己的老婆小洪,并从今年4月份开始了与老婆的分居生活,并随即整理了近百页的qq聊天记录,向法院要求离婚。7月6日,晋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面对小柯的离婚要求,小洪极力反对,她认为夫妻俩感情还未破裂,为了孩子,这段婚姻还有挽回的可能,并表示自己希望搬回夫家居住,照顾家庭和女儿。同时,她否认自己是这两个qq号的主人,表示自己从没用过这两个qq。

  晋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qq作为一种即时聊天工具,不是采用实名登记,而且其登录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加上小洪否认自己是qq的所有者,因此小柯提出的qq聊天记录等证据,法庭上不予承认。 

  □法官观点

  qq聊天记录难作婚外情证据

  记者针对“qq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问题咨询承办法官,法官表示,qq聊天是随网络技术的发展出现的一种即时双向沟通的通信方式,因qq号码未采取实名制,且qq聊天环境比较开放,造成qq号码并未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个人绑定,存在虚拟性及不真实性,因此qq聊天记录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但是,在特定时间内、特定环境下,通过相关证据的内在联系性,可将虚拟世界的qq聊天记录还原于现实生活,并确定聊天各方的真实身份。如果一方提供了qq聊天记录,另一方也承认自己是qq号码主人,那么qq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就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可以当成证据来使用。

■记者 王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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