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生矛盾 结伙伤人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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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1 14:22:07
福安新闻网消息(李文福)9月20日,5名涉嫌福安市城阳镇“2011.8.20”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何某、钟某、兰某,被福安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2011年8月21日下午,一名陌生人到福安市城阳镇张某经营的米店买了两包米和一瓶油,并叫张某送到岩湖某学校旁边小巷里。当张某骑电动车将米和油送到岩湖文武学校附近的一条小巷时,突然从其身后窜出几个手持刀棍的男子,将张某打倒在地,一阵刀棍交加过后,这伙人便扬长而去。张某挣扎着打了110报警。

接警后,城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案发现场,民警发现一部电动车被推翻在地上,被害人张某倒在血泊当中,周围遗留几根断裂的棍子,犯罪嫌疑人已经逃离现场。案件犯罪手段残忍,城阳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侦破小组对此类案件展开案件侦破。经过勘察,现场除遗留下来的几根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断开的木棍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为获取破案线索,民警经过对现场周围的居民进行调查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名目击证人提供了一条线索,有几名陌生男子乘坐一辆面包车,往西东方向逃离现场,其中有男子是外地口音。

民警逐人逐户进行排查同时,重新向受害人了解情况,询问是否与外地人有什么矛盾纠纷等,受害人张某提供了其和某米厂的老板长期有生意来往,前两年有拖欠他的米款,因此米厂的老板跟他的关系有点紧张,出现了一些矛盾。民警顺藤摸瓜,一个由浦城籍男子何某(系某米厂老板的儿子)组成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近日民警获悉该团伙成员在可能在浦城富岭镇出现,立即组织民警赶往。并于9月4日至9日,先后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福州、浦城等地抓获故意伤人案犯罪嫌疑人何某、钟某、兰某等5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何某、钟某、兰某等5人供认了去年8月份殴打受害人张某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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