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具体如下:
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权利人”)是81集电视连续剧《芈月传》的着作权人,现就保护电视剧《芈月传》着作权事宜声明如下:
一、根据权利人的授权,北京卫视、上海东方卫视享有电视剧《芈月传》的首轮黄金时段播映权,安徽卫视享有首轮非黄金时段播映权,乐视网、腾讯视频享有电视剧《芈月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自2015年11月30日起,电视剧《芈月传》相继在北京卫视、东方卫视、安徽卫视、乐视网、腾讯视频播出,每天播出两集,至今已经播出过半,收视率和点击率一路走高,权利人感谢广大观众的厚爱。
二、近日,权利人发现互联网上有人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通过互联网非法销售、传播电视剧《芈月传》尚未首播的剧集内容,对此,权利人表示严厉的谴责,要求相关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上述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电视剧《芈月传》的正常播放秩序,侵犯了权利人的着作权和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也涉嫌构成侵犯着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权利人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保留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公安机关业已立案侦查。
三、同时,权利人呼吁广大观众、网友通过合法渠道观看电视剧《芈月传》,共同抵制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播出秩序,发现不法行为,可以通过电视剧《芈月传》官方微博、微信向权利人举报,在此,权利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于向权利人举报第一个非法上传、传播电视剧《芈月传》尚未首播的剧集内容的犯罪嫌疑人并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权利人将向举报人奖励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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