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福清织就百姓幸福生活网

平静而温和的妳
2015-12-25 11:11:26

农民说,我们也有养老金了

群众生活有保障,直接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指数。“十二五”时期,福清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保制度全面覆盖,社保待遇水平和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升,民生保障越发坚实有力,为群众织就了一张幸福生活的“保障网”。

“我们老两口一个月能领到400元养老金,生活基本没问题。”近日,东张镇的周昌远老人告诉记者,他已89岁,老伴86岁。今年开始,老两口每个月除了能领到政府发放的养老金外,还能领到高龄老人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明年我90岁了,高龄老人补贴能领200元了。”

实施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只是福清市惠民保障体系中的一项。仅今年,福清市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的高龄补贴就超过4000万元。

“十二五”时期,福清市全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助力“幸福福清”建设,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标扩面。其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1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400元;农村低保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3120元提高到42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00元。目前,福清市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均高于周边各县(市)。

88岁的林宋妹老人是一名新农合参保人员。去年12月,她患急性肾衰竭入住福州一家医院救治,今年3月份出院,共花了45.6万多元。因为参加了新农合,老人的住院治疗费用新农合给报销了10万元,重大疾病住院补充补偿基金又补偿了10多万元,大大减轻了老人的经济负担。

经过多年探索,福清市建立起包括城乡居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在内的一整套社会救助制度,福清市也从临时性、单一性的社会救济向制度化、综合性社会救助转变。社会救助体系从社会福利制度向适度普惠型迈进,实现了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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