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反家暴法出台 未成年人及重病患者给予特殊保护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国首部反家暴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 此外,法律规定,紧急情况下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根据受害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
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以及重病患者,法律则要求给予特殊保护。 同居关系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本法。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社会法室负责人郭林茂表示,在我国还不曾发现同性恋之间发生暴力事件,因此,新出台的反家暴法中“共同生活的人员”不包括同性恋。“同居关系”之所以在反家暴法中没有点名,是因为该项关系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是不受保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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