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节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少收200亿引热议
胡方俊说,近几年来,地方二级公路不断改造提升等级,司乘人员可以有更多选择,新建成的高速公路很多都没有达到投资论证时的预期车流量。同时,“每一条高速公路都需要进行日常维护,长期小修、定期大修,不少客流量大的高速公路还要不断拓宽车道,设备运转费用、公司基本管理费用等都使营运成本增大,投资回收期一般都在15年甚至20年以上,个别高速公路甚至在国家规定的西部地区30年最长收费期内也不能收回投资。” 在胡方俊看来,现在一些人有个认识误区,认为许多投资经营高速公路的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很高,“判断这类公司是否盈利,应该看它的净资产收益率,而不是毛利率,根据我们的调研,近几年来,深圳高速公路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只有7%~8%。” 某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曾经表示,“2004年以前,我们建的高速公路项目,效益确实非常好,毛利率甚至达到90%以上。2004年以后,情况开始变差。从2006年到现在,我们的亏损已经超过100亿元。现在我们通车的17个高速公路项目,只有4个是盈利的。” 他算了一笔账:以现在高速公路的建设造价为例,假设一条高速公路造价为1亿元/公里,按照银行贷款的一年期贷款利率6.56%来计算,一年的利息为656万元/公里。假设养护费按照最保守的成本的1.5%来算,为150万元/公里。这样算下来,每公里一年的支出成本为800万元。如果只付利息的话,每天每公里的通行费收入也要在2.2万元以上,才能够覆盖成本。 “但是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从2008年到2010年3年,在投资经营高速公路的上市公司中,每天每公里通行费收入平均超过2.2万元的只有3家:深圳高速、广东高速和沪杭甬高速。” 胡方俊说,实际上,目前国内多条高速公路的管理者的目标仅是希望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审计署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告显示,2010年全国高速公路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的借新还旧率达到54.64%,相当多地区的高速公路收费收入已经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因此,要依靠举借新债来偿还旧债。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2011年4月,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债权银行发函,表示“即日起,只付息不还本”。该公司在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等十几家银行贷款余额近千亿元。在违约公函发出后,云南省银监局和各债权银行与云南省政府进行了多次沟通,云南省政府作出了增资、垫款等承诺,并要求企业撤回公函。 问题是,下一次还本付息日来临时,云南省政府还有钱垫款吗 云南省政府到哪里去筹资 又如何偿还呢 高速公路收费需要透明化 多年来,高速公路超期收费备受公众诟病。《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作出了严格限制:对于前者,《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对于后者,《条例》则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