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特殊信贷政策助推福州新区发展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清市支行了解到,福清作为经济百强县,可参照福州地级市标准,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给予福州新区建设项目的4项特殊信贷政策,从而全力助推福州新区加快发展。 据了解,农发行福清市支行主要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随着4项特殊信贷政策的出台,农发行福清市支行扩大了信贷业务范围,增加了道路、水利等建设项目的信贷业务,进一步发挥了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 据介绍,这4项特殊信贷政策为:一是优先扩大授信。将福州新区纳入农发行福建省分行优先重点支持区域及试行区域综合授信的主体范围,在审批权限、信贷规模、资金安排、贷款利率、担保方式、办贷时效等信贷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二是增加贷款审批权限。对福州新区的项目贷款,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将简化办贷流程,并在总行授权下扩大贷款审批权限,即整体城镇化建设贷款、棚户区改造贷款、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贷款单笔15亿元,且对同一主体的不同项目可以分次报批;三是期限长、利率优惠。对福州新区的项目贷款,期限可长达15—25年,水利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公路项目若列入国家有关部委编制的项目清单,可使用PSL资金,此类项目的评估、审议和审批优先安排,适用贷款利率下浮优惠政策(根据人民银行下达的优惠幅度适时调整)。目前农发行提供的优惠利率下浮幅度可达13.4%,这相当于贷款基准利率打8.66折;四是因项目而宜采取灵活的融资方式。量身定制福州新区项目融资方案,可灵活择取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政府授权自营、PPP等多种融资模式,组合运用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