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6名大学生作弊被开除引热议 部分家长觉得处罚太重
校方:此举是为了修德 据介绍,自2011年起,在厦门工学院,一旦考试作弊被发现就会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次犯就会被开除学籍。厦门工学院校长蔡远利告诉记者,虽然工学院对作弊行为的处罚与其他学校相比十分严厉,但还有一些同学有侥幸心理,所以学校推出了作弊一经发现就开除学籍的“狠招”。 蔡远利表示,出“狠招”严惩学生考试作弊是对学生负责的体现。“‘修德第一,修业第二’,考试作弊是诚信问题,这是教导学生诚信做人的手段;其次,学校也可以通过严肃考风考纪倒逼学生认真学习,获取知识。”蔡远利说。 “被开除对学生来说也是一次历练,而不是毁了他们的前途。”厦门工学院宣传处孟涛老师说,“让学生遭受一次挫折,可以让他们反思,这比让他们在学校靠作弊通过考试更有意义。” 律师:学校有权开除学生 对此,福建闽鹭律师事务所陈东明律师表示,学生考试作弊,学校有权开除学生。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学生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考试作弊是很严重的违规行为,许多大学都曾出现学生因此被开除的情况。”陈东明说,“开除作弊学生是一种行政行为,当事学生若不服可以提出上诉或复议。” 【新闻链接】 国家考试作弊有可能入刑 今年11月11日起,根据《刑法修正案》,在高考、研考等国家考试中作弊将被追究刑责,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其中明确规定,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责。具体包括: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以及替考行为,都将受到刑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