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举报机动车黑尾巴有奖 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优你畅阅
2012-09-28 09:27:30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钱玲玲)从现在起,如果您在路上看到有机动车冒“黑尾巴”,就可以举报了!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受到表彰或者奖励,被举报的机动车则要受到处罚。

  昨日,厦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厦门市机动车环保审核办法》和《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举报处理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行为。这里所称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行为,是指在本市辖区内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及《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举报处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行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及其他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人要求反馈举报处理结果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举报信息应符合要求

  那么,市民应该如何举报“黑尾巴”呢 《举报处理办法》规定,举报人的举报信息应符合三方面要求。

  首先,举报的应是厦门市籍号牌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行为。其次,举报人应提供五日内(从拍摄之日至举报当日)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行为的真实照片或录像资料,照片或录像能清晰显示出车牌号码和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等违法情形。

  此外,举报人应注明违法机动车的类型(如客车、货车等)、车牌号牌、车牌底色、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时、分)、具体地点等信息。

  四种途径可以举报

  《举报处理办法》还规定了4种举报途径,由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受理举报。

  第一种,书面举报。举报人将相关材料送至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地址为湖里区安兜东路267号。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举报,电子邮件举报的,需要将相关材料发送至举报专用电子邮箱:xmepwqb@163.com;电话举报的,举报人将固定运行线路机动车排气污染违法行为拨打举报电话2208110进行举报。

  举报人也可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湖里区安兜东路267号)。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