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二审宣判后不改名 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自自2010年元月开播后,成为了最为家喻户晓的一档婚恋交友电视节目,吸引了众多观众粉丝。在此节目被观众纷纷追捧的同时,出乎意料的是“非诚勿扰”四个字早已被温州小伙金阿欢于2009年2月申请注册。 此案经过一审二审程序,经过三年之久,深圳中院二审以“反向混淆”为由,判决江苏卫视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二审判决后,1月9日,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如期播出,播出前还发布节目预告,称“不改名称,不变精彩!”同时,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发表声明,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已通过司法途径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1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报纸《检察日报》发表评论称,“《非诚勿扰》不改名,是负面示范”。 2016年1月4日,当其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书之情形被披露后, 2016年1月9日,众目睽睽之下,被上诉人仍然我行我素,无视法律的尊严,再次将“非诚勿扰”作为节目名称,并贯穿使用在整个“婚恋交友节目”之中。2016年1月11日,原告方律师团队已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正式申请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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