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视曾拒绝和解:不存在商标侵权 2012年金阿欢起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商标侵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而江苏卫视则认为“非诚勿扰”无论是商标图案本身还是商标服务类别都与金阿欢注册的有所不同,根本不存在商标侵权,当庭拒绝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