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案再审判无罪 将依法进行国家赔偿申请
陈满案再审判无罪 将依法进行国家赔偿申请 一审后,海口市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裁判生效后,原审被告人陈满不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015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对陈满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择日宣判。直到今天此案再次重审,陈满被判无罪,终于能过个好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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